通常,一旦建立 iFolder 或設定與您共用的 iFolder 後,您便可以將 iFolder 放置在本地硬碟的任何位置。但是,實際上有一些實際和特定的限制。 請於電腦中放置和使用 iFolder 時考慮下列指示:
iFolder 的名稱必須是您放置 iFolder 之目錄中唯一的資料夾名稱。
iFolder 的名稱不能包含下列無效字元:
\/:*?"<>|;
如需其他命名慣例,請參閱 iFolder 及其資料夾和檔案的命名慣例。
iFolder 必須位於本地硬碟中,該位置不能是網路磁碟機或非實體磁碟機。
iFolder 不能位於硬碟的根目錄。
iFolder 只能從您具有讀取和寫入檔案之檔案系統存取權限的資料夾中建立。 當在電腦上設定共用的 iFolder 時,對要放置 iFolder 的資料夾您必須具有檔案系統存取權限。
iFolder 不能包含或位於應用程式資料夾中,例如「程式集」資料夾。
iFolder 不能包含或位於 iFolder 中繼資料資料夾。中繼資料夾的預設位置如下:
Linux: 在您主目錄的 <Home Directory>\.local\share\\simias 子目錄中
Windows: 在 C:\Documents and Settings\\WindowsLogonUsername\Local Settings\Application Data\simias 目錄中
跨平台用戶端: 在 $HOME/.local/share/simias 中
iFolder 不能包含或位於其他 iFolder 中,包括您的 Novell iFolder 2.x iFolder。
iFolder 不支援作為 iFolder 的網路資料夾。 例如,iFolder 不能是映射至使用者工作站的使用者網路式/主目錄。iFolder 也不支援使用者從其桌面到其 iFolder 伺服器之使用者資料卷冊上 iFolder 集合的 WebDAV 存取。
雖然一次可以登入一個以上的 iFolder 帳戶,iFolder 僅能與一個 iFolder 帳戶建立關聯。您無法對多個帳戶同步化一個 iFolder。當您建立 iFolder 時,只能與相同 iFolder 伺服器或領域供應的其他使用者和 LDAPGroup 共用 iFolder。
當 iFolder 與 LDAPGroup 共用時,該 LDAPGroup 的所有成員都可以使用該 iFolder。
當多個使用者共用電腦時,如果檔案系統支援隱私功能,而且如果您設定您的系統使用這些功能,則您的 iFolder 本地副本在磁碟上的儲存空間會成為專屬私用。
在 Windows 上,NTFS 包含內建的保全性功能,例如:檔案和資料夾許可權以及加密檔案系統 (EFS),EFS 是用於在 NTFS 卷冊上儲存加密檔案的技術。 在 FAT32 檔案系統上,不支援這些保全性功能。確定使用者的本地登入識別 (當然要是管理員識別以外) 不具管理員權限或同等權限。管理員使用者對於電腦上的所有檔案和目錄均有存取權。對於每個使用者來說隱私和保全性為必要的共用電腦上,使用者可以 EFS 或協力廠商檔案系統加密,來加密其 iFolder 資料的本地副本。
Linux 和 Macintosh 檔案系統是專為多使用者環境設計。 檔案許可權可讓您控制使用者、群組和其他人的存取權。使用者的個人檔案通常對於使用者設定有完全許可權,群組和其他人設定則無存取權。
如果您從本地儲存 iFolder 於 Linux 上的 FAT32 卷冊,因為 FAT32 檔案系統與 POSIX* 不相容,所以需要特別處理。如需更多資訊,請參閱在 FAT32 裝載點上建立 iFolder (Linux)。
如果相同電腦的使用者共用 iFolder,多份 iFolder 的副本可存在於裝置上,每位從伺服器下載的使用者均可有一份副本。不同本地登入識別不可共用共用 iFolder的單一位置。
有關更詳細的資訊,請參閱 法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