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older 客户程序强用考虑 Linux 和 Windows 文件系统的共同限制的命名约定。iFolder、文件夹或文件在可以同步之前必须拥有符合命名约定的有效名称。
为您的 iFolder 及其中的文件夹和文件使用以下命名约定:
iFolder 支持使用 UTF-8 编码设置的 Unicode* 字符。
不要在 iFolder 的名称,或其中的文件夹和文件的名称中使用以下无效字符:
\/:*?"<>|;
如果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中使用无效字符,iFolder 会创建名称冲突。在文件或文件夹可以同步前必须解决此冲突。
单个路径部件的最大长度取决于客户机文件系统。对于文件名来说,最大长度包括点 (.) 和文件扩展名。
当您尝试下载或同步其名称长度超出文件系统支持的最大长度的 iFolder 时,iFolder 将显示出一条错误讯息。
iFolder、文件夹和文件的名称不区分大小写;但是,应保留大小写。如果文件名仅大小写不同,则 iFolder 将创建名称冲突。在文件或文件夹可以同步前必须解决此冲突。
如果在 Linux 的 FAT32 文件系统中创建 iFolder,避免全部用大写字符命名文件。在 Linux 上的 VFAT 或 FAT32 文件处理将自动更改全部是大写字符的文件名,并将所有的大写字符全部更改为小写字符,使其符合 MS-DOS 8.3 文件格式。如果该 iFolder 设置为只读访问权限,这会引起这些文件的同步问题。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