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older 用戶端會使用命名慣例,考慮 Linux 及 Windows 檔案系統的一系列限制。iFolder、資料夾或檔案必須具有符合命名慣例的有效名稱,才能進行同步化。
請將下列命名慣例用於您的 iFolder 以及其中的資料夾和檔案:
iFolder 支援以 UTF-8 編碼的 Unicode* 字元集。
不要在 iFolder 的名稱或其資料夾和檔案的名稱中使用下列無效字元:
\/:*?"<>|;
如果您在檔案或資料夾名稱中使用無效的字元,iFolder 會建立命名衝突。必須解決此衝突,才能同步化檔案或資料夾。
單一路徑元件的名稱長度上限會因用戶端檔案系統而異。對於檔案名稱,最大長度值還包括點 (.) 以及副檔名。
當您嘗試下載或同步 iFolder,其名稱長度超過檔案系統支援的上限時,iFolder 會顯示錯誤訊息。
iFolder、資料夾和檔案的名稱區分大小寫;不過會保留大小寫。如果檔案名稱僅大小寫不同,iFolder 也會建立命名衝突。必須解決此衝突,才能同步化檔案或資料夾。
如果您要在 Linux 的 FAT32 檔案系統上建立 iFolder,請避免全部用大寫字元命名檔案。Linux 上的 VFAT 或 FAT32 檔案處理,會將全部使用大寫字元且符合 MS-DOS 8.3 檔案格式的檔案名稱從全大寫字元自動變更為全小寫字元。如果將 iFolder 設定為「唯讀」存取權限,上述情況便會造成那些檔案的同步問題。
有關更詳細的資訊,請參閱 法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