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当您创建 iFolder 或者设置共享的 iFolder 时,可以将 iFolder 放置在您的本地硬盘驱动器的任何地方。但是,有一些实际和特定的限制。在您的计算机上放置和使用 iFolder 时请考虑以下规范:
在您放置 iFolder 的目录中,iFolder 的名称必须是一个唯一的文件夹名。
iFolder 的名称不能包含以下这些无效的字符:
\/:*?"<>|;
有关其他命名规则,请参阅iFolder 及其文件夹和文件的命名约定。
iFolder 必须位于本地磁盘驱动器上;该位置不能在网络驱动器或非物理驱动器上。
iFolder 不能位于硬盘驱动器的根位置。
可以仅从文件夹中创建 iFolder,而且您对该文件夹中的文件拥有读和写的文件系统访问权限。当在计算机上设置共享的 iFolder 时,您必须对要放置 iFolder 的文件夹拥有文件系统访问权限。
iFolder 不能包含应用程序文件夹(例如,“Program Files”文件夹),也不能驻留在其中。
iFolder 不能包含 iFolder 元数据文件夹,也不能驻留在其中。元数据文件夹的默认位置如下:
Linux: 在您的主文件夹(<用户主目录>\.local\sharesimias)子目录中
Windows: 在 C:\Documents and Settings\\WindowsLogonUsername\Local Settings\Application Data\simias 目录中
Macintosh: 在 $HOME/.local/share/simias 中
iFolder 不能包含或属于其他 iFolder,包括 Novell iFolder 2.x iFolder。
iFolder 不支持作为 iFolder 的网络文件夹。例如,iFolder 无法成为用户映射到用户工作站的基于网络的目录/主目录。iFolder 也不支持用户通过 WebDAV 从桌面访问 iFolder 服务器的用户数据卷上的 iFolder 集合。
虽然您可以一次同时登录到多个 iFolder 帐户中,但 iFolder 仅可以与一个 iFolder 帐户相关联。无法将一个 iFolder 和多个帐户进行同步。创建一个 iFolder 时,只能与同一个 iFolder 服务器或域中配置的其他用户和 LDAP 组共享该 iFolder。
与一个 LDAP 组共享某一 iFolder 时,该 LDAP 组的所有成员都可以使用该 iFolder。
当多名用户共享一台计算机时,如果文件系统支持隐私功能并且您将系统配置为使用这些隐私功能,则您的 iFolder 本地副本对于磁盘上的储存空间是私用的。
在 Window 上,NTFS 包括内置安全性功能,例如文件和文件夹许可权限,以及加密文件系统 (EFS),这些功能是用于在 NTFS 卷上储存加密文件的技术。FAT32 文件系统上不支持这些安全性功能。确保用户的本地登录身份(当然是非管理员身份)不具有管理员的权限或与其等效的权限。管理员用户有访问计算机上所有文件和目录的权限。对于每个用户都很注重隐私和安全性的共享计算机,用户可以使用 EFS 或第三方文件系统加密对其 iFolder 数据的本地副本进行加密。
Linux 和 Macintosh 文件系统专用于多用户环境。使用文件权限可以控制用户、用户组及其他人员的访问权限。通常,使用用户的完全权限设置用户的个人文件,组和其他设置没有访问权限。
如果您将 iFolder 储存在本地 Linux 的 FAT32 卷上,则需要特殊处理,因为 FAT32 文件系统与 POSIX* 不兼容。有关信息,请参见在 FAT32 装入点上创建 iFolder (Linux)。
如果同一台计算机的多个用户共享 iFolder,则该计算机上将存在 iFolder 的多个副本,以便每个用户可以从服务器上下载一个副本。不同的本地登录身份不能共享一个共享 iFolder 的位置。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法律声明.